平凉市纪委重申和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10.09.2015  11:20

  原标题:市纪委重申和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中国甘肃网9月10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 (记者 史记轩)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对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进行重申。

  一、坚决执行纪律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到景区游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肃查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切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要求,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铁面执纪、严格问责。市委各巡查组要对被巡查县(区)和市直部门进行明察暗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形成有力震慑,以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