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召开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会议

25.09.2017  19:22

9月19日,天水市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及35家重点排污企业召开了“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会议”,印发并学习了《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全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 (甘环办发〔2017〕81号)精神,对下一步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所有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计划的重点排污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上报安装承诺书,确保20蒸吨及以上在用锅炉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氮磷排放重点企业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对已经安装联网但不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控设备,应对照2017年8月1日实施的《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于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改造;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或改造完成后,由购置建设的主要出资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验收,验收有关资料交市、县区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不再参与验收。不需要安装的企业要逐一提供证明材料,说明不需要安装的理由。同时,对已经完成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要开展第三方运维工作和定期比对监测,确保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真实、有效,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下一步,市县区环保部门将通过严格执法,倒逼、规范、引导排污单位主动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对逾期未安装或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顶格处罚,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稳步推进。(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