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十二五”以来,甘肃省始终坚持将加快推动“六厂一车”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作为实现全省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召开分行业污减排工作推进会、促进会,加大减排资金支持,强化预警监控和督查督办等形式,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经过努力, 火电行业中, 已建成投运脱硫、脱硝机组占总装机的94.17%和84.15%,火电常规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全部取消,全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硝任务全面完成。预计到今年底,全省脱硫、脱硝机组将分别达到97.72%和92.02%; 水泥行业中, 已建成31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占熟料总产能的83.63%,全省2000吨/日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任务全面完成。预计到今年底,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比例将达到92%; 钢铁行业中, 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烧结机5台920平方米,在建脱硫设施烧结机1台98平方米,全面完成了钢铁企业焦炉煤气脱硫工程; 有色行业中, 完成了金川有色集团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有色冶炼企业二氧化硫深度治理工程; 石化行业中, 4套共66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加工装置,已建成2套420万吨脱硫设施,1套160万吨脱硫设施计划年底建成,1套80万吨脱硫设施计划明年建成; 工业涉水行业中, 建成投运95个重点水污染物减排工程; 畜禽养殖行业中, 已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工程982个,在建154个,占全省总数的85.8%。同时,积极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已建成投运10家畜禽粪便有机肥集中处置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中, 建成运行59个县级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16个,总处理能力161.41万吨/日,比2010年增加54个,新增处理能力64.96万吨/日。在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5个(包括兰州新区),处理能力11.97万吨/日。到今年底,将基本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机动车减排中,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省公安厅向各地分解下达了2014年度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在全省进一步加强了机动车新车环保准入、在用车定期检测、环保标志发放、区域限行、油品监管和淘汰报废等一系列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全省通过认定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达53个83条检测线,累计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185.04万枚,淘汰黄标车30025辆,在全省供应了国Ⅳ标准车用汽油。
随着一大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的陆续建成投运,为甘肃省确保完成2014年及“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