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自查收入9680万元

01.03.2017  12:10

  目前,2016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自查阶段工作已全面完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随机抽查企业名单,此次自查涉及我省28个集团共计755户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出有问题企业334户,自查收入9680.3万元,为地税系统历年来自查收入最高的检查项目。
  自查过程中,全省各级地税稽查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自查要求,联合国税部门及时召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详细布置自查工作。在安排企业自查之前,严格按照“查前全面约谈辅导、自查自纠”的要求,向纳税人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自查提纲、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及自查补缴税款报告表等文书资料,采取专人负责、统一讲解、电话咨询、上门辅导等方式服务纳税人自查。根据企业自查的需求,加强与国税、统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共享数据和证据资料,共同辅导纳税人自查,详尽解答自查企业提出的各种问题,确保了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与征收部门联系,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企业自查税款顺利入库。

(特约记者 许国强 通讯员 刘觐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