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及企业节能基本信息进行核定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7〕281号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重点用能企业:
去年以来,由于企业停产和新建项目投产等原因,导致全省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及时更新全省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及企业节能基本信息,实现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精准管理,有效推进全省工业节能工作和“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委将对2016年度全省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及企业节能基本信息进行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对象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年综合耗能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以上的工业企业,包括央企、省属企业、地方企业和民营企业。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企业:
(一)2015年度重点用能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产,2016年实际综合耗能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有关要求
1.请有关重点用能企业,根据2016年实际耗能情况认真填报《重点用能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同电子版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市(州)工信委。
2.请市(州)工信委负责通知、督促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重点用能企业基本情况表》,并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实汇总。汇总时,将附件1名单中2016年综合耗能量未达到5000吨的企业予以剔除,并依据耗能情况增加2016年实际综合耗能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工业企业。
3.请市(州)工信委将《重点用能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填报并盖章后,同附件2于6月30日之前一并上报,电子版报省工信委环资处和省节能监察中心,纸质版报送至省节能监察中心。
联系人:
省工信委环资处 车海龙
电话:0931-4609254 邮箱:gssgxwhzc@163.com
省节能监察中心 陈丽
电话:0931-7703653 18919026383
邮箱:278726617@qq.com
地址:兰州市北滨河西路67号倚能黄河家园4#楼507
邮编:730070
附件:
1.2015年度重点用能企业名单(242户)
2.重点用能企业基本情况表
3.重点用能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