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治污”不能仅靠“专项行动”

01.06.2014  12:36

  5月30日,广州市、区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在白云、花都、增城等地开展突击环境执法活动,检查9家企业。其中一家洗水企业此前已被查处,并被责令关停,但依然顶风生产。而另一家染纱厂在执法人员现场抓住其偷排证据后,仍狡辩称未偷排。据介绍,自去年6月“两高”发布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以来,到目前为止,广州市环保部门已将10宗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3人被判入刑。(据5月31日《新快报》)

  正是由于这些污染企业的乱排乱放,才导致自然生态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甚至殃及到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面对公众对于良好自然生态环境的渴求,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当应重拳出击,严惩各类污染问题。近些年来,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发展,为高污染、高耗能的问题企业大开“绿灯”,加之有些监管部门的形同虚设,使得各类环境污染事件疯狂上演,无论是雾霾天气的频繁造访,还是不少地区地下水严重超标等,都督促全社会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更是斩钉截铁地强调,政府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坚持向污染宣战……这也在全国上下拉响了改善生态环境的“集结号”。于是,不少地区纷纷开展“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等,对各类污染行为进行严加治理。当然,要想切实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绝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专项行动”,更需要拿出一套科学、妥善、合理的长效机制,从而让保障生态文明成为社会各界共识。

  首先,作为各级政府来说,必须要坚决倡行科学发展理念,切实优化产业发展架构,对于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就算其能够解决再多人的就业,哪怕其能够为当地财政带来不小的增收,都必须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果断地向其说“”。当然,在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做好相应的补偿工作,尽可能地引导企业成功转型升级。其次,作为各级监管部门,必须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既不能在收取好处费之后便万事大吉,也不能习惯性地“以罚代管”。

  另外,必须要切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真正为公众反映各类污染问题营造便捷的“绿色通道”,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对污染问题“人人喊打”的良好态势。而随着全社会对于环保理念形成的共识,对于广大企业经营者来说,必须要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切不可为了节省投入而抱着侥幸心理乱排乱放。与此同时,各级政府以及监管体系必须要加大处罚力度,真正让那些污染企业不敢掉以轻心,一旦出现污染问题,要让涉事企业真正付出惨痛代价。

  文/周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