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及“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的通知

04.11.2015  10:35


甘政重大〔2015〕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关键的五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要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谋划实施一批对全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对保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按照省政府要求和《甘肃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推荐报送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及“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1、推荐范围:我省境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项目;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着力构建兰州新区、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中国丝绸之路博览会”三大战略平台,重点推进道路互联互通、经贸技术交流、产业对接合作、经济新增长极、人文交流合作、战略平台建设等六大工程类的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类的项目;交通提升项目、信息畅通项目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富民多元产业和区域首位产业项目;国家发改委重点推进的“7+4”重大工程包涉及的相关项目;“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业态项目;其他对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2、基本条件:《甘肃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和《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及“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选择指导目录》(见附件1)规定要求的具体条件。

3、类别划分:重大项目按行业共分农林水利、生态保护、交通、能源、工业及高技术产业、社会事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城建等类别,每个行业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续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和预备项目三类。续建项目是指2015年正在建设2016年继续建设的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是指2016年能够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并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预备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省上有关规划,重点谋划及开展前期工作,争取2016年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二)推荐报送程序和时限

1、项目建设单位填写《2016年度甘肃省省列重大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交由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暂无业主单位的项目由市(州)政府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填报。

2、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重大项目推荐条件和范围初审后,对同意推荐项目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同时,将所有推荐项目填入《拟列入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3、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综合楼1001室,邮编730030),电子版发至邮箱gszdxmb@163.com。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规划、环评、用地等前期工作手续已完成的,请将批准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省政府重大项目办邮箱。

4、《申请表》、《汇总表》及填写要求,请从“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重点处分站《通知公告》专栏”下载,填写时请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5、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详细填写《申请表》内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特别是项目名称、总投资、建设规模、资金构成、建设年限等,原则上按照已批复的内容填写,同时详细填写2016年度项目计划完成的形象进度、年度计划投资、重要时间节点等建设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所有报送内容要与上级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对一致。

2、各市(州)政府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选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341”项目工程总体要求,严格筛选推荐省列重大项目。在项目报送前要主动与有关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重大项目的筛选推荐要考虑连续性和一致性,优先选择已列入2015年省列重大项目目录的项目。

3、各单位推荐报送的项目原则上要符合《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及“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选择指导目录》(附件1)的规定条件,报送不在指导目录范围内的项目,要充分说明理由;推荐报送的续建项目,要确保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并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推荐报送的计划新开工项目,要确保在2016年内能够开工建设。

4、省上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州)和单位推荐的省列重大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研究确定2016年省列重大项目目录,以确保省列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目标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5、请务必在《申请表》、《汇总表》表头位置注明表格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二、“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

(一)推荐报送“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工作,由各市州政府、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认真填写《“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政府重大项目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省政府重大项目办电子邮箱;

(二)项目推荐范围和条件、报送程序和时限及相关要求参照本通知中第一项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报送要求。

 

附件: 1.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及“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选择指导目录

        2.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申请表

        3.拟列入2016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4.“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推荐汇总表

        5.填表要求

 

联系人及电话:陈丽娟  张文磊    0931-4609204(兼传真)

 

 

 

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