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抓贼受伤就医 使用医保遭拒

04.09.2014  14:40

  原标题:抓贼受伤就医使用医保遭拒

  受伤的刘先生 魏晓倩 摄

   中国甘肃网9月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魏晓倩) 家住七里河的市民刘先生这两天的心情大起大落。9月2日上午,他看到有人在追小偷,便加入其中,帮一女子追回了钱包,这让他的心里充满了成就感。然而,他因追小偷而受伤,使用医保卡在医院就医时遭拒,这让刘先生感觉特别憋屈。

   擒贼受伤去就医竟不让用医保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七里河区兰石医院,在骨科住院病床上,见到了左腿被完全固定的刘先生,他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9月2日早上的一幕。

  刘先生在小西湖经营着一家店铺,9月2日早上10时许,他开车从家中出来,驾车沿滨河路往店铺走。就在他行至陆军总院门口时,突然听到车窗外有人在喊:“抢包了,抓小偷。”刘先生说:“我心想,在医院门口遭遇小偷,一定是救命钱被偷了,于是我一脚油门,将车停在小偷逃跑方向前,下车将他拦住。”他拽住小偷后,摩托车上的中年男子也到了跟前。谁知小偷突然反抗起来,让刘先生猝不及防,于是他便跟小偷搏斗起来。几名围观路人见状,也上前帮忙,没一会儿,小偷就被制服。失主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女子,据她所说,她在公交车上遭遇小偷,发觉钱包被盗后她立即跟随小偷下车追赶,幸亏几名路人将小偷抓住。

  刘先生认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理所应当的小事,也没有在意什么,然而当他到达店铺准备下车时,却发现自己的左腿膝盖十分疼痛,根本无法正常走路。他这才想起,与小偷搏斗之时,他的膝盖曾重重地磕在了地上,当时不觉得痛,发现之时已经无法走路了。于是,刘先生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兰石医院做检查,医生检查结果为髌骨骨折,建议手术。据医生所说,刘先生如果是因为帮忙抓贼受伤的,则不在医保范围,如果是不小心摔伤的,则在医保范围。

   人社局称非病理性伤病不属医保

  记者致电兰州市人社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非病理性的伤病均不在医保范围。他是与别人搏斗时受伤,这种情况有明显的责任人,属于责任伤,因此不在医疗保险的范围内,具体情况可查阅《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记者查阅了《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第二十条中标明了不在医保范围的几种情况。其中第四小点中写道:“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和不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采访结束时,刘先生的内心始终无法释怀:“这让其他那些做好事不留名的人们怎么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