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更有尊严——甘肃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8.08.2014  10:30

  记者 伏润之

  民生利益无小事。消费就是一个重要的民生话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领域的纠纷越来越多。为此,我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年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在维权实践中认真履行法定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比较试验和专题调研,开展消费维权专题座谈和企业经营评议,针对消费投诉热点约谈被投诉企业,深入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经营单位实地查看,积极参与相关企业、行业的经营监督活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促进了行业自律。

  同时,省工商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出台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今后,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将更加规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

  消费者王女士带儿子来到某展销会场,在王女士购物的过程中,孩子误把扶梯当滑滑梯玩耍,其间,一块翘起的铁皮将孩子左侧屁股划开一道10厘米伤口。不久,消费者投诉至省消协要求会场赔偿医药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39700元。

  接到投诉后,省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会场负责人取得联系,经核实,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但会场方认为伤害是由于监护人未尽到责任造成,会场方最多是出于人道给予一定慰问金。对于这种说法,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孩子因展销会场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造成伤害,会场方未能履行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消费环境的法定义务。监护人未尽到责任,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给予赔偿。最终,经过多次调解,会场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及营养费等费用共计2万元。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省消协副秘书长梁方表示,消协组织的公益性、社会性、公正性和相对独立性,有着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独特优势,是一支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也是消费者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主心骨”。

   开拓民生维权新领域

  梁方表示,根据消费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消协及时更新维权理念,推动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开拓民生维权新领域。

  2013年取暖期,兰州地区供暖服务成为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一个民生问题。按照以往的思路,消协主要针对经营行为开展监督工作,能不能对政府部门提出监督意见,大家存在疑虑。

  但是,按照《消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的规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协的根本宗旨,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在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护时,消协代表消费者就民生问题进行维权义不容辞。

  于是,省消协及时向兰州市政府发出了《兰州市供暖服务存在问题的情况反映》,并向兰州市建设委员会热管办发出《社会监督建议函》,督促兰州市政府将久拖不决制约正常供热保障的问题很快予以解决。

  近两年,甘肃酒类市场“年份酒”等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较突出,给消费者带来许多困扰。针对这种情况,省消协邀请工商、食药监、酒业协会、酒类企业负责人和不同行业的消费者代表参加座谈会。专家学者指出目前一些白酒企业用年份标注产品,完全是一种营销手段。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能用标注白酒年份来误导消费者。随后,省消协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广告管理、市场管理的建议。甘肃省白酒市场虚假年份标注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对于一些酒店收取婚庆入场费、茶楼服务价格虚高、银行储蓄存单变保单、美容服务陷阱、婚纱影楼欺诈、黄金首饰掺假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省消协也通过媒体予以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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