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消防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11.06.2014 20:32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针对农村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农村火灾频发的特点,徽县公安消防大队为切实抓好农村消防工作,全面提升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大队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农村消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利用基层派出所熟悉辖区民情,深入群众的优势,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火灾的发生率和财产损失。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大队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村委会的日常工作范畴,在乡镇府、公安派出所、村委会等常设机构内确定责任人负责农村消防工作,加强自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加大农村消防检查力度。当前农村火灾隐患多,整改难度大,火灾形势依然严峻,大队采取加大对农村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火灾隐患问题,加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和人员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农村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强化和丰富消防宣传教育手段。通过农村的“小广播”、“小宣传栏”等着力开展突出农村特色、贴近农民群众生活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农村的主要路口设置大幅固定标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通过宣传,提高农村消防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张亮)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11.06.2014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