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鬼呕吐出租车引发群殴七人被判刑

22.11.2016  08:06

    兰州晚报讯(记者高慧霞)嘉峪关市某铝业公司几名职工酒后乘坐出租车,其中一人在车上呕吐,弄脏了出租车,同行人员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进而发生群殴,致出租车司机受轻伤。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对参与打人的7名被告判处刑罚。

    2015年9月26日23时,嘉峪关某铝业公司职工邓某、张某、任某、李某喜、梁某、嘉某、王某在嘉峪关步行街喝酒后,分乘出租车返回。当出租车行驶到新华北路时,因王某醉酒,在出租车内呕吐,乘客和司机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同乘的邓某打电话将已经到富强市场的任某、张某等人叫来,7人与出租车司机王某、李某相互厮打,致王某头皮血肿、左眼钝挫伤、腰左侧横突骨折,李某头面部外伤、左耳外伤、右肩背部软组织挫伤、左耳软组织挫伤。

    日前,嘉峪关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各被告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宣告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