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摩托车 金昌两司机被公诉

05.08.2015  09:46

  原标题:醉驾摩托车 两司机被公诉

   中国甘肃网8月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通讯员 晏贵宾)随着对“酒驾”的集中整治,醉酒驾驶汽车要受刑事处罚已经被大多数人所知晓,但是酒后驾驶摩托车要受到处罚还鲜为人知。昨日,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两起摩托车危险驾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2015年5月13日,张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在市区与同向行驶的出租车追尾相撞,造成犯罪嫌疑人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张某血样中酒精含量135.15mg/100ml。6月23日,王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左前角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金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281mg/100ml。

  事发后,公安机关将两起案件移送金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金川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法对张某、王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