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猛于虎——关注甘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

24.03.2016  08:35

  新华社兰州3月23日专电 题:酒驾肇事猛于虎——关注甘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

  新华社记者 张钦

  今年2月18日和3月12日,甘肃省陇南市农村地区陆续发生3起较大交通事故,累计造成11人死亡。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消息说,近年来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事故逐年上升,比例已占我国年交通事故总量的一半。

  我国农村道路点多面广、路况复杂,酒驾不易察觉,容易发生事故;加之农村车辆增加,餐饮娱乐场所增多,乡村交通安全压力明显加大。

   司机一杯酒,亲人几行泪?

  生日一场酒,酿称大悲剧。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新山村的郑某流下了悔恨之泪。

  今年3月11日,是郑某的生日。晚上,郑某在家吃过晚饭,与几位邻居、朋友聚会小酌,喝掉2斤白酒。到了晚上10点多,大家仍不尽兴,又来到镇上一家KTV唱歌,喝掉一箱啤酒。

  12日凌晨,郑某等5人开车到镇上找地方吃夜宵,车到镇上一所高中附近时,撞倒3名少年,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礼县交警调查,事发时驾车人郑某及肇事汽车车主的血液酒精含量均达到或超过每140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驾。

  就在“3·12”礼县交通事故前后,陇南市武都区、宕昌县先后发生两起较大交通事故,分别造成3人和4人死亡,事故肇因,都与酒有关,且都发生于农村、节假日、夜晚或凌晨。其中,武都区“2·18”交通事故,是农历正月十一期间,武都区某乡的4名年轻人在乡上聚会,酒酣耳热,驾车上了高速,驶向陇南市区,行至半途,车损人亡。

  与礼县“3·12”事故同一天,宕昌县一辆轿车于深夜一头撞到停在农路边的一辆大卡车上,4人当场死亡。据警方介绍,事发前他们也在聚会。

  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自“酒驾入刑”以来,城市酒驾势头有所遏制。然而,农村点多面广,“驾驶文明差,违法成本低,交警力量弱”。而且农村道路酒驾不易发现,容易发生事故。

   酒驾在乡村,监督有困难

  3月16日晚,陇南市9县(区)的城市街头、乡村要道,警灯闪烁,号称当地“史上最严”的酒驾大整顿启动。此次全警参与,“事先没有风声,事中不讲人情”,“依法严处一批、吊销一批、拘留一批”。

  陇南地处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当地交警反映,近年来这里农家乐旅游服务发展较快,乡镇KTV、酒吧也在增多,出入这些场所的驾车人群有可能成为“潜在的酒驾者”。

  然而,部分农村群众对酒驾违法的观念比较淡漠。3月15日,礼县交警启动酒驾大整顿,当晚在乡村道路上发现多起酒驾事故,还有的涉嫌醉驾。

  该县公安交警大队长王红中带领警务人员在“3·12”礼县交通事故现场设卡查车。凌晨时分,一名被拦下车的男子一口酒气。经查,这名男子与“3·12”事故的肇事者郑某竟是同村的。

  截至3月20日,陇南市查处酒驾22起,涉嫌醉驾11起,其他严重交通违法443起,20人被行政拘留,3人因涉嫌醉驾被刑事拘留。

   酒驾与醉驾,普法待深入

  鉴于甘肃农村交通安全状况,该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马世忠明确要求举一反三,制止此类事故频繁发生。

  据陇南市交通局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打破了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为零的局面。全市修建农村公路1.21万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1.66万公里的72%以上。快速加密的农村路网,打破农民脱贫的“出行难”这个瓶颈,使农村交通运输“井喷式”发展。

  相比之下,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在陇南9县(区),三四个农村交警中队对应20多个乡镇是常态。陇南市多个县区的交警坦陈,农村日常交通安全监管频次偏少,“农村交通安全和普法宣传亟待加强”。

  记者从陇南市政府了解到,当地整顿酒驾的同时,将在农村现有警力基础上增派一批警力,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道路执法管理力量,并依托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派出所加大巡查、预防。

  从源头劝诫酒驾,用身边的案例警示大众。陇南工商、食药监部门决定,在餐饮、娱乐场所公开曝光一批影响较大的酒驾等违法交通行为。涉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酒驾人员,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