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拒检还袭警 庆阳男子获有期徒刑

16.11.2016  02:04

    兰州新闻网11月15日讯 (兰州晨报记者董子彪)酒驾男子李某某拒绝检查还打伤执勤交警。11月9日,西峰区法院以李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18日15时许,李某某在庆阳市西峰区一家酒店饮酒后,驾驶丰田轿车,沿长庆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正阳国际酒店门前什字时,在该路段执勤的交警石某怀疑其所驾车辆车牌有问题,示意停车对其进行检查。其间,石某闻见李某某身上有酒味,便让其下车接受酒精测试。李某某下车后不愿配合,并准备驾车离开。石某上前阻拦,李某某辱骂石某,还抓住衣领朝对方脸部打了几拳。之后交警大队巡逻的张某等人赶到现场,欲将李某某带回交警大队做酒精测试时,其拒不配合,还厮打交警。最后李某某被强制带至附近派出所。

    经诊断,石某口腔皮肤撕裂伤、多处软组织损伤。而李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平均含量为189.8mg/100mg。案发后,李某某主动向石某等人道歉,石某等对李的行为也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