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成酒泉首家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3A确认企业

07.12.2015  13:06

 

近日,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甘肃省质监局评审确认,成为酒泉市首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A级单位。

近年来,酒泉市质监局积极落实《甘肃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报请酒泉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关于成立酒泉市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意见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和《酒泉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初步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标准化推进机制,调动全市各界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今年以来又启动开展了“企业标准化提升服务工程”活动,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提升活动,通过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等工作,全面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家企业获得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