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管窥

31.05.2014  00:24

   谁动了我的钱包

  ——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管窥

  本报记者付凌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经意间,人们发现,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担保公司等各种融资性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酒泉城区,如何有效地管理这些公司,规范其经营行为,稳定金融市场,更让市民看好自己的“钱袋子”,理性投资?为此,记者采访了酒泉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及部分市民。

   火眼金睛:

  “高额回报”披着美丽外衣

  家住玉门油田酒泉生活基地疗养院的退休工人盛大爷,自今年4月初,把自己的3万元养老钱投入到某投资公司,到4月中旬从新闻里看到国家已开始打击非法集资的消息后,他说他的心就一直提到嗓子眼了。

  盛大爷告诉记者,每月20日,是这家投资公司答应给他和院里投资的几位老同事返还利息的日子。到4月20日,他拿到了首笔以每万元1分4厘的高额利息,共计420元钱。他满心欢喜地决定再追加10万元钱继续投资。可就在4月中旬一条“打击非法集资”的消息,让他开始怀疑,自己和邻居们的投资行为是否合法?他急忙到投资公司询问,得到的答复是:不用担心,他们是正规渠道注册的公司,况且盛大爷的投资时间只有一年,不会有风险的。

  采访中,和盛大爷年龄相仿的老人们说,都是看到“高额利息”,才动了自己的养老钱,有的竟投入了5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的资金,但如何辨别非法集资行为,他们都是一脸茫然。

  为此,记者就市民如何看待“高额回报”投资等问题,采访了不同年龄阶段的市民。

  20多岁的小吴,刚工作没多久,每月薪金2000多元钱。他说,虽然会对“回报的高额利息”心动,但自己没有更多的资金用来投资,所以,不会参与。

  35岁的李女士说,最近自己也听到,身边有不少人都参与了此类投资,但身为银行职员的自己,深知“高额利息”背后的陷阱,所以她也告知过身边的朋友,不要轻易把辛苦钱用于此类投资,“高回报必然会带来高风险”,应理性投资,保证资金安全为主。

  40多岁的蔡女士,是一名公职人员,采访她时,她向记者表达“肠子都悔青了”的想法,因为去年,她在同学的劝说和保证下,将自己的6万元钱投入到某投资公司,在足额“供息”的一年时间后,今年初,便出现了“断供”利息的现象,到现在,公司已是人去门关,一打听,才知道,已经有一些投资者向法院起诉了,她担心自己的钱,有可能要不回来了。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人员介绍,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四点: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一夜暴富”的神话,在非法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的合法公司或企业,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骗取公众投资。3.以虚假宣传造势。在宣传上一掷千金,雇人发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造势。4.利用亲情诱骗。参与传销人员,经过洗脑后,为完成业绩,利用亲情拉拢朋友、同学加入。

   重拳出击:

  协同作战稳定金融市场

  近期,有不少市民向市金融办反映,一些融资机构在酒泉城区部分小区有许以“高额融资回报”的宣传行为。

  针对此现象,市金融办提醒市民:为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市上专门成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人民银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银监局等多家成员单位参与,采取在人员密集区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手册、传单,开展咨询服务及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接合部、农村集镇,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宣传。

  酒泉银监分局负责人介绍,为促进辖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分局采取了增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动、提早预警、参与查处、建立社会公众教育的长效机制等措施,加强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警官王玉清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样的警示语,市民一定要记住。否则,就会被“高额回报”的漂亮外衣诱惑,深陷“非法集资”的泥潭,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并提醒市民,六个远离非法集资的忠告要记牢: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

  采访中,有市民也表达了自己对待“高额回报”投资行为的理性看法。

  市气象局退休职工吴先生说:“老人存点养老钱不容易,就是为了以后的生活能有更多保障,可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老人会存养老钱、辨别意识弱等特点,盯住了他们,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让不法分子钻进了自己的钱袋子,其实,算算账,本金投进去后,投资者大多都是每月只拿了高利息,最终本金都拿不回来了,新闻上已经报道过好多这样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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