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

16.06.2015  11:45

高中招生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一个热点问题。为保障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群众对高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酒泉市教育局及时制定下发了《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招生工作的原则,公布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生的照顾加分政策,严格招生组织管理各个环节,严把时间关,制定了高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确保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酒泉市将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所属区域内各初级中学,促进了教育公平,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以50分计入高中录取成绩。为满足中考家长及早获知中考成绩的迫切需要,在酒泉教育网开辟了中考查分系统,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中考成绩。根据全省中考会议精神,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将实行三不准。公办普通高中今年一律不准招收“三限生”,不准借读和插班复读,实行零借读和零插班复读。有效杜绝争抢生源、乱挖学生、异校注册、私自借读、重复注册学籍等违规招生现象。

  供稿 酒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