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虚报材料冒领生活补助金 村主任涉嫌贪污被公诉

02.09.2014  15:05

酒泉肃北县党城湾镇青山道村原村主任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其父、其母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牧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金申请书等材料,给不符合条件的双亲非法领取牧农村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金2年9个月,共计9900元。8月27日,张某涉嫌贪污罪被酒泉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2007年6月,张某利用自己担任肃北县党城湾镇青山道村村主任的职务便利,私自伪造其父亲张某某、母亲王某某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牧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金申请书等材料,并利用自己管理村委会印章的便利条件,在申报表格和材料文件上私盖村委会公章,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非法领取了肃北县关于对牧农村高龄老年人发放的生活补助金共计9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