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用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庆祝党的生日

02.07.2015  12:13

  7月1日,酒泉市根据省委、省纪委关于开展述纪述廉述作风活动的有关要求,组织7名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8名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述纪述廉述作风,并组织全体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对“三述”对象进行了严格的民主测评。当天还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市所有县级领导班子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为下一步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纪律作风建设做了基础工作,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庆祝党的生日。

  会议上,酒泉市15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从遵守纪律、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谈做法体会,找差距不足,并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达到了深刻反省、自警自励的目的。

  酒泉市委书记马光明对15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三述”进行了点评。与以往点评不同的是,这次点评指出问题直截了当。马光明在点评时说,一是讲工作成绩多,谈存在问题少。个别领导问题意识不强,报告中成绩占了很大篇幅,问题则一带而过,轻描淡写。二是谈班子工作多,谈个人问题少。个别领导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讲得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说得少;班子履行职责讲得多,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讲得少。三是谈安排部署多,谈跟踪落实少。存在一般化部署,一般化落实,知与行不协调,做与言不协调,抓与查不协调现象等等。

  对开展好今后“三述”活动,酒泉市委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正确认识开展“三述”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做好示范表率。今天已经“三述”的同志,不能一述了之,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排查看有没有纰漏,对问题原因进行再剖析看有没有偏差。其他同志要结合自己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实际,认真准备参加市委下次组织的“三述”。同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精心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三述”工作,以“三述”促进“两个责任”落实。二要强化制度落实。为确保“三述”工作高质高效,酒泉市委专门研究制定了“三述”工作《实施办法》,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严密组织、严格审核、严肃述评。三要细化责任分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亲自抓、具体抓、直接抓,把“三述”工作抓在手上,确保组织实施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在下午召开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上,市纪委负责人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精神,市委从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认识要再提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省委“3783”和市委“3873”主体责任体系,不断提高抓主责主业、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党组)要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在落实上主动担责“不松手”,“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率先垂范“不甩手”,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以身作则“不缩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委派驻机构要主动担当监督责任,瞪大眼睛,发现问题,敢抓敢管,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责任要再靠实。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在“实”字上下功夫,按照“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任务谁落实”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融入日常工作,确保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坐实。着力在“严”字上下功夫,言必行,行必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织密防线、兜住底线、坚守红线,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着力在“细”字上下功夫,对分管领域的风险点和隐患点仔细排查,拉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落实。着力在“常”字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做“咬耳朵、扯袖子”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露头就抓,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小病拖成大病。

  重点要再突出。6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再安排。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要筑牢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苗头要及时提醒,坚决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触犯纪律要及时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切实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逐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要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与企业、与群众接触多的部门和乡镇“七站八所”吃拿卡要、接受请吃的问题,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处分的处分,绝不姑息、绝不纵容、绝不手软。

  措施要再强化。对干部“三述”要常态化,一年两次,上半年一批,下半年一批。同时,要从现在开始,对全市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按照德、能、勤、绩、廉,特别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好干部的“五条标准”进行民主测评,这就是措施,我们要坚持下去。

  作风要再转变。对第二季度督查查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和两个督查室,不仅要梳理归类、交办、限期整改,还要加大跟踪落实力度,看整改彻底了没有,特别是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事,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努力适应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

  问责要再严格。6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很好地解决了领导干部真正“下”的出口和台阶问题。从现在开始,我们要结合贯彻执行中央的规定,结合这次对部分干部进行“三述”和对全市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的结果,严格落实兑现政策。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再不能听之任之,再不能放任自流,再不能我行我素,再不能这样拖拖拉拉,再不能这样得过且过。同时,各县(市、区)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也要这样做。各级领导干部,再不能当“老好人”,再不能当“太平官”,如果谁要当“老好人”“太平官”,就要按照纪律和规矩追究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102名优秀县委书记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县委书记提出的四个方面要求,也适用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要求,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上、落实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