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扎实推进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

27.03.2015  13:15

  自去年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活动以来,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扎实推进活动深入开展。截至目前,甘肃省有11个拘留所基本达标。在全省11个基本达标拘留所中,酒泉市的肃州、金塔、玉门、瓜州、敦煌拘留所榜上有名,占全省首批达标拘留所总数的45.5%,拘留所建设走在甘肃省前列。
  “全面加强拘留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管理教育新模式、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目的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监管工作方针,不断提高拘留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项重点工作’有46项具体验收标准。”酒泉市公安局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达标工作采取县级自评、市州复核、省公安厅验收、公安部抽查的方式进行。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工作实效,酒泉市公安局党委采取召开推进会,与各县市签订责任书、党委委员包抓县市、实行项目化管理等措施,强力推进。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拘留所“当所长”,指导活动开展,调研解决制约拘留所发展的“瓶颈性”难题。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采取蹲点帮建,将执法要点、管理创新36字要求及社会矛盾化解“七步法”等内容制成电脑屏保,同时开展网上巡查、实地督察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据了解,酒泉市7个县市区拘留所先后投资56万元用于落实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152起,成功化解82起;敦煌市拘留所一起成功化解社会矛盾案例被公安部编入全国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典型案例,印发全国学习借鉴;肃州区拘留所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示范单位”,该所曾连续两年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