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驰而不息严纠“四风”

20.10.2016  21:34

  “现在的风气真是好多了,逢年过节请客送礼的少了,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少了,公车私用大吃大喝的少了……”

  家住某酒店附近的张大爷,曾看惯了这里的“热闹”,如今又习惯了“冷清”。

  “从接待应酬中解脱出来,现在可以看望父母、走亲访友,也可亲近自然、锻炼身体,算是重新找到了一份真实。”在市工商局工作多年的老朱如是感叹。

  近年来,酒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驰而不息纠“四风”、振纲纪、正风气,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到了身边风气的巨大变化,广大干部有了更为深切的感受。

紧盯关键节点

  每逢佳节需思廉。今年9月9日、14日,酒泉市委连续发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知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同时,酒泉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到节假日监督执纪越严的信号。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广播、手机电话等平台强调、重申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打好“预防针”。同时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明察暗访和随时抽查的方式,持续开展高密度查处,形成节前提醒预警、节中暗访监督、节后曝光震慑的作风问题整治常态化机制。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市纪委集中组织明察暗访9批次,涉及62个市直部门单位、119个县直部门单位、15个乡镇。今年重要节假日期间,抽调专人对30个部门单位,5个乡镇社区,27家宾馆酒店、超市卖场、土特产店,2个景区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从税务部门调取发票信息44万条,筛查梳理评估重点问题线索440余条,分别移交相关县(市、区)纪委和市直派出纪检组办理,形成了有力震慑,取得了显著效果。明察暗访已成为纠正“四风”的利器。

严肃执纪监督

  今年1月,酒泉市林果中心主任邹家辉因公款送礼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今年2月,瓜州县林业局原局长杨祁荣因公款吃喝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酒泉市坚持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把“四风”问题查处纳入“两个责任”落实范畴,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坚持“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严格“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形成了从市委书记到村党支部书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纠正“四风”责任机制,有效绷紧了反“四风”这根弦。

  查究“四风”必须下重锤,出实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主动出击,动真碰硬,综合运用自办、交办、督办、异地交叉办理等多种措施和手段,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四风”问题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同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向社会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通过各类媒体“以案说纪”,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变通、观望等心理。

  三年多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2起,处理20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期、74起。今年1-8月份,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通报曝光4期、23起,有力地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扎紧制度笼子

  纠“四风”工作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针对问题,酒泉市坚持边查纠、边规范,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先后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关于严明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酒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酒泉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酒泉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酒泉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一系列办法规定,从源头治理到结果应用,全面扎紧制度笼子,为各类公务行为,做出了规范。

  “笼子”越扎越紧,问责越来越严。酒泉市不断创新查纠“四风”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四风”问题问责体系,把作风建设作为问责重要内容,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一月一督查、一月一公示的工作机制,设置问责公示栏,及时公示督查结果。

  今年4月,敦煌市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所属住建局、财政局连续发生重大违纪违法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酒泉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市纪委对敦煌市挂“黄旗”警告一次。

  7月,酒泉市交通局因审核把关不严,用公款购买慰问品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慰问,市纪委对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告诫约谈,并对酒泉市交通局挂“黄旗”警告一次。(通讯员刘建国 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