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毒工作再获殊荣

14.03.2016  19:18

近日,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酒泉市委、市政府表彰命名为2015年度“酒泉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去年以来,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禁毒法》,认真履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麻黄草和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情况,特别是对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和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等部门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毒性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管理的试剂进行清点登记,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等相关试剂流入非法渠道。督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派驻驻厂监督员对特殊药品原料进行现场监督投料。规范运输,督促使用特殊药品制剂企业加强运输环节的管理,与肃州区保安公司签订运输协议,实行全程押运,严防运输过程中发生流失事件。同时,加大与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先后2次联合市禁毒办、公安局、卫计委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美沙酮门诊的药物滥用情况和特殊药品管理进行了现场督察和调研,有效保障了特殊药品安全,全市未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