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机关专项工作
9月26日至29日,酒泉市院会同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对五个县、市、区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进行视察调研。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主任刘永忠、副调研员梁玉萍,酒泉市院副检察长王龙、预防处长魏晓燕陪同视察。
代表们先后在金塔县、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瓜州县视察15个乡镇检察室、村检察联络室及非公企业检察服务室。每到一处,代表们都认真查看检察室建设、资金公示情况,与检察联络员交流,查阅惠农资金发放台账、报备资料、日志等工作资料,听取乡镇、村社、企业及工商联工作情况介绍,并进行了交流座谈。
在各地召开的座谈会上,王龙、魏晓燕向代表介绍了酒泉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的总体情况,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向人大代表汇报该院在专项工作所做的具体工作。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踊跃发言、畅谈体会,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开展的两项专项工作非常有必要,开展的非常扎实,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对规范项目建设、监督三农政策落实、服务非公经济帮助非常大。
代表们认为,检察机关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监督涉农部门、乡镇、村社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各种涉农资金、项目信息,督促涉农资金、项目的规范管理,促进了惠农政策的落实和阳光操作;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意识和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保护了基层干部;通过公示、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消除了群众的疑虑,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代表们希望,检察机关今后继续持之以恒抓好“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全面推动工作,使各涉农部门、乡镇、村社落实公开惠农政策更加到位,资金发放更加公平,项目管理更加规范,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督促政府部门勤政廉政、依法用权,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创业,推动构建新型健康的政商关系。
王龙在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后,诚挚感谢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的整体布局,充分利用检察资源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要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为“三农”工作和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此次视察活动中,酒泉市各县、市、区共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50人。通过视察活动的开展,不仅加深了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工作的了解,也加深了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酒泉市检察机关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落实,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