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组织女干警开展“动情三八节”关爱困难儿童活动

09.03.2017  19:38

      三八妇女节即国际劳动妇女节,全称是“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1991年3月8日是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至今已走过了百余年历程。在这个集温暖与美丽的节日来临之际,酒泉市院女干警在市院党组、妇女委员会的关心和支持下,迎来了“动情三八节”,以“爱心妈妈”的身份看望了酒泉市肃州区金佛寺镇西寨村的“留守”儿童常某某,送去了温暖和爱心。
        常某某(现年10岁),六岁时亲眼目睹了父亲车祸去世,八岁母亲病逝,是一名特殊的“留守”儿童。常某某及爷爷奶奶因不服法院对其父车祸去世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检察监督,民行部门依法不支持其抗诉申请,经释法说理,其爷爷奶奶明白了法律规定,并息诉罢访。虽案结事了,但办案女干警一直关心着遭受不幸的常某某的健康成长。常某某的爷爷奶奶均已65岁,老年丧子、丧媳的悲痛,让原本体弱多病的老人更加苍老,独自抚养年幼的孙子,让一贫如洗的家庭经济雪上加霜。
        常某某家庭生活的窘迫和内心的煎熬,牵动着检察女干警的心,为了鼓励老人重拾生活信心,关爱孩子健康成长。经酒泉市院党组同意,妇女委员会支持,女干警们积极行动、共同协作,组成爱心团队,以此次“动情三八节”为契机,以关爱困难儿童活动为载体,决定对常某某进行长期救助帮扶,直至其完成学业,为其健康成长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