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强化干警八小时外管理促进廉洁队伍建设

02.06.2015  20:41

      近期,酒泉市检察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省党政机关“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提升干警规范个人行为的自觉性,使检察队伍建设呈现出新的面貌。
      一是学习为先,理清行为边界。由纪检监察部门梳理出包括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及《酒泉检察机关十二项禁止性规定》等在内的系列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查找干警八小时外多发、易发不良生活行为,并深刻分析其危害,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报告为要,提升行为透明度。要求干警学习并熟记本院《关于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应该报告”的12种情形,了解报告程序,以情景剧、微电影等模拟应对亲友、同学打探案情、请托等边界较难把握的情形,以保障干警在实践中能妥善应对,并在事后能及时依规向组织报告。
    三是文化为基,筑牢防线。出台《酒泉市检察院文联青工委志趣活动实施办法》,成立篮球队、足球队、乒乓球队、野外徒步、书画斋及瑜伽功等6个志趣小组。各小组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以丰富干警八小时外生活。继续组织开展“廉洁从检征文”活动,倡导干警读书思廉、撰文述廉、创意倡廉,为干警八小时外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