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党组对新任职和转职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12.01.2016  11:50

      1月7日上午,酒泉市院党组对新提拔任用和平职转任的5名科级领导进行集体谈话。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曹宪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方学辉分别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尽责等方面对新任职干部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做检察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通过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尽快熟悉和履行新的工作岗位职责,做到无缝对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要敢于担当,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领导工作水平。要倍加珍惜市院党组的信任和重托,倍加珍惜个人成长锻炼的机遇,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和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精神,真正把检察事业作为自己的终身追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带头意识、责任意识,不断不断提升自身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
        三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做广大干警的标杆和榜样。要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四有”要求,争做“四种人”,时刻怀着对党的忠诚之心、对组织的感恩之心、对群众的敬畏之心,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在从严要求自己的同时,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在实处。要把制度法规挺起来、严起来,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严的标准自我要求、以严的措施自我管理、以严的纪律自我约束,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遵守规章制度转化为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