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以辅导《准则》和《条例》为切入点进行节前廉政教育

02.02.2016  12:26

      1月29日,酒泉市院多功能会议室内座无虚席,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曹宪胜同志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其他党组成员向全体干警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共酒泉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7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7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定西市院王喜平违法情况的通报》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纪通【2015】11号、1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的通知》。在此基础上,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牛贵清同志就做好春节期间廉政和安全工作提出了专门要求。
      曹宪胜的辅导从两项法规修订的过程和背景、修订两项法规的基本原则、《准则》和《条例》的特点、作用及主要内容及如何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在辅导后的当堂讨论中,干警们一致认为:两项法规同步修订颁布,就像一套组合拳,既明确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既秉持“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两者一正一负、一高一低,相互衔接、相得益彰,为加强党的监督作出了重要制度安排,明确了对照的标准、提供了衡量的尺子。
      干警们纷纷表示: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把学习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学习、研讨内容之一,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规范司法行为,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永葆共产党人、检察干警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最后,牛贵清结合春节期间的廉政工作实际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作风意识;二是加强学习,注重养成,扎实贯彻党内法规;三是恪尽职守,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四是规范管理,确保节日安全;五是严守禁令,维护好检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