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

18.08.2015  16:03

      8月14日,酒泉市检察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省检察院副巡视员穆文尧、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酒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方学辉宣读了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
      穆文尧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表示,酒泉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单位,走在了全省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前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领头雁,为全省检察系统创造了经验,做出了表率。同时,他要求要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争先创优,做出新的成绩,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最后,酒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昱程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全体干警要珍惜荣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以更昂扬的斗志,更饱满的精神,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酒泉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