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30.03.2016  04:30

    兰州晚报讯(记者高慧霞)昨日,记者从酒泉市相关部门获悉,酒泉市纪委3月25日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酒泉市肃州区三墩镇双塔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沈某违规出租集体资产问题。三墩镇党委给予沈某党内警告处分。

    2、金塔县东坝镇烽火坪村村委会原主任何某、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李某受贿并侵占集体资金问题。金塔县纪委分别给予何某、李某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3、瓜州县梁湖乡岷州村党支部原书记包某非法转让集体土地问题。瓜州县纪委给予包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非法所得6800元上缴村财务。

    4、金塔县东坝镇三上村党总支书记何某乱收费、非法占有、贪污集体资金问题。金塔县纪委给予何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监察局给予何某行政降级处分,违规收取的资金退还农户,非法占有、贪污的集体资金退缴村级财务。

    5、敦煌市工信局干部祁某工作失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问题。敦煌市纪委给予祁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敦煌市监察局给予祁某行政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