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回头看”

27.09.2017  22:47
      9月25日,酒泉市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传达了全国、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省民政厅专项督查组关于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督查情况,各县(市、区)汇报了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近期全市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市、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业务科(股)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论述的重要意义、措施任务和路径方法,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引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民生保障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认真整改省政府农村低保大检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确保所列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针对省厅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销号办理,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县、乡两级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动员所有力量全力以赴投入到规范、整改工作中,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采取蹲点调研、划片包挂等有力措施,督促、指导问题整改,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移民乡镇低保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把握好清退的范围和力度,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分步骤、分阶段有序退出,确保社会稳定。       会议提出,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加大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力度,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抓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要充分发挥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切实解决民政基层力量不足、居民家庭收入财产信息核对难等突出问题。要贯彻落实好困难家庭主动发现机制和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推进两项制度良好运行。要抓紧出台当地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做好十月份困难老人救助慰问工作。要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解决医疗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确保年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地。要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加大档案资料规范填写的培训力度,提高档案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