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工商调处瓷砖纠纷获“点赞”

13.06.2014  19:50

首先还是感谢大家对我的帖子的关注和支持。昨天我和商家签完了调解协议书,今天下午三点工商所卢所长和袁所长陪同我亲自前往商家店铺监督商家对调解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商家今天也如约履行了协议给我调换了一批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瓷砖并退还了差价。对商家今天的态度我也表示满意。卢所长表示还会亲自跟进整个事件,督促商家提供店内所有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最后对商家的处理结果也会给我反馈。这样不但解决了我的问题,还保证了以后其他消费者的利益,实实在在的保护了我们每一个消费者的权益。我觉得这样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真的值得大家学习。”这是6月10日网名为“门背后的狗”的网民发表在酒泉最大的民营网站《酒泉在线》上的帖子《我的维权日记4》中的一段话。

提出这段话的来龙去脉,还得从该网民购买瓷砖的事儿说起。6月6日,网民“门背后的狗”从某建材市场一品牌瓷砖店以每块50元的价格购得一批全抛釉瓷砖,商家告知是优等品,包装上也写明是优等品,但在准备铺设时工人打开包装发现该瓷砖有翘脚,切边不齐,砖不平,色差的问题,建议换砖。随即,该网民找到店里要求把这全抛釉砖换位普通的抛光砖,但遭到商家无理拒绝,商家坚持抛釉砖只能换抛釉砖,无奈之下,该网民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6月7日早上9点,肃州分局西城工商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该网民,了解了商家的姓名和电话后,派出执法人员到该商家店铺和仓库现场调查取证。11点半,执法人员再次通知该网民,约定当天下午和商家一起来到工商所协商解决。下午,双方如约来到工商所,执法人员耐心向商家讲解了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并做了调解,最终该网民和商家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调解完毕后,工商所卢所长还表示要亲自陪同该网民去商家店铺监督商家对调解结果的执行。

这场消费纠纷圆满解决后,该网民由衷的感慨道:“我曾在给一个网友的回复中说过我发帖子的初衷就是想让每个消费者都认识到维权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要选择相信我们的工商部门,保留证据坚持维权。在我准备维权之初也有人对我说算了,认了吧,维权太难了,说实话我也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心里准备。但通过我的事情我就要大家看到作为消费者只要你有理有据,相信工商部门,维权一定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