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成功调处一起有效销售纠纷

26.06.2015  16:35

近日,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成功调处一起有效销售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元。

2015年6月4日,消费者张某在肃州区富康购物中心负一楼北京华联购物后称可以参加抽奖,消费者有幸抽到了一等奖,一等奖为价值960元的金镶玉首饰,消费者只需付360元,于是消费者高兴的付了360元得到了千足金和田玉挂件。

但“三包期”内出现黄金掉色的质量问题。消费者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货,商家不予,于是请求消协帮助解决。经该局调查了解,经营者打着中奖旗号,让消费者付低价款购所谓的“高质”商品,理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退款。

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货并当场退还消费者360元货款,消费者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