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成功处理一起消费投诉

22.12.2016  19:36
   

近期,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某超市虚假宣传,误导穆斯林消费者,伤害了少数民族群众感情,希望工商机关调查处理。

经执法人员现场查明,该超市在所售食品价签上标注“清真”字样,但却并非清真食品,超市虚假宣传的经营行为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对超市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经营者重新陈列超市食品,并设置专区陈列清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