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精准发力做好三件事
中国兰州网10月26日消息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酒泉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强党建为统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对酒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做五加强”总体思路,以“工作落实年”为抓手,狠抓精准扶贫、固定资产投资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重点,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呈现经济回升向好、改革稳步推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党建不断加强的良好态势。
据初步统计,1月至9月,酒泉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21.1亿元,同比增长7.6%;完成生产总值383.9亿元,同比增长5%;完成全部工业增加值94.9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3.4亿元,同比增长2.1%;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9亿元,同比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32元,同比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88元,同比增长11.2%。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酒泉市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主题,以推进“三转”为主线,一级抓一级靠实责任,一层抓一层传导压力,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酒泉市委紧紧围绕“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总体工作思路,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五做五加强”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不松劲。
酒泉市委书记马光明经常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各县市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要求采取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廉政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措施,促使各级党委和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警钟长鸣,筑牢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做到了把“两个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
如何将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延伸到“神经末梢”、压力传递到工作一线?如何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
酒泉市委牢牢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上半年召开9次常委会、4次中心组学习会,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为市委“工作落实年”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由市委主要领导带队,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对7个县市区和15个市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了专项检查,对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图形式、走过场和信访反映问题较多的3个县市区和8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约谈,点名道姓列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持续传导压力。
为让“两个责任”真正落地生根,酒泉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分别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重点任务、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
酒泉市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抓常、抓细、抓实,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着力构建有责必担、有错必纠的责任体系,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同时,酒泉市委、市纪委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表》,列出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和市纪委机关各室工作任务清单,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了各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通过建立台账,明确重点任务、责任部门、时限要求,倒排进度抓落实,形成了从市委书记到村党组织书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责任机制,确保了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靠得实、抓得紧。
纪律是从严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酒泉市坚持把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一案双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大力推进“3873”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今年3月,酒泉市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宣讲、专家解读、视频图片展示、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党章》《廉政准则》《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论著。
酒泉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也把严明党的纪律,遵守《党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规党纪的政治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督查落实,酒泉市成立了全市纪律作风专项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定期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先后对134个市直、县直部门单位和12个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梳理问题线索254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处理54人,通报典型问题8次26起,保证了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严肃问责,倒逼追究不手软,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今年以来,酒泉市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惩尺度不放松。
酒泉市委主要领导先后3次对42名县市区党政正职、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组织7个县市区和8个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三述”和民主测评,集中对全市969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培训、责任重申和压力传导。对落实责任不力的7名主要负责人和1名纪委书记进行了责任追究。
记者从酒泉市纪委了解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积极推进“三转”,对全市20名纪委派驻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以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1月至8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46件次,增长55.1%,初核226件,增长159.8%,立案103件,增长33.8%,党政纪处分141人,增长131.1%。
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倒逼“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到岗。酒泉市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格局。
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65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得到了规范处置,初核的19件当中,办结7件(给予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了结2件);立案待结2件。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对省纪委交办的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按照严查实查彻查的要求,全部调查完毕。
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这为酒泉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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