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两个覆盖”工作

11.11.2016  20:37

    近期以来,酒泉市社会组织党工委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社会组织换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创新党组织组建方式等举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 

   一是及时举办专题培训班。 11月2日至3日,酒泉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举办了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暨社会组织行政负责人专题培训班,及时传达学习六中全会精神,邀请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教授解读六中全会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点和亮点,组织人员分组讨论,热议六中全会的重大贡献、深刻内涵和深远意义。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思想上无比信赖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在政治上绝对忠诚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在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在感情上衷心爱戴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

      二是全面指导社会组织换届。 为落实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有序推进,在酒泉市委组织部的领导和指导下,酒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工委始终坚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社会组织换届选举的主动权,注重全过程把关和指导,认真制定了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规定时限要求,靠实工作责任。11月4日,组织指导酒泉市社会组织促进会依法依规换届,同步选出了新一届行政班子和党组织班子。11月7日,酒泉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召集市直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全面安排部署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明确换届的政治要求、规范换届的选举程序、确定换届的时限节点。

    三是认真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向全省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精神,酒泉市社会组织党工委积极主动地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汇报,提出意见建议,以市委组织部名义下发了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选派”的原则,明确要求11月底前完成向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任务目标,确保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酒泉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现场观摩,交流做法和经验,重点培育酒泉市中小企业促进会、酒泉市川渝商会、酒泉市春光基金会等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

    四是不断创新党组织组建方式。 为巩固和提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水平,酒泉市社会组织党工委注重做好“加减法”。一方面,在充分调研论证、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一些长期没有开展活动、不按时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进行注销或撤销,减小组建分母。另一方面,按照应建必建、应建快建的原则,加大指导协调力度,要求社会组织采取单独建、联合建、委托建等方式成立党组织,加大组建分子。目前,酒泉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7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集中攻坚行动,年底前酒泉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水平将再上台阶。

                                                            (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