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环保大检查期间查处环保问题765个

14.08.2015  11:08

酒泉市自开展环保大检查以来,采取有力措施,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止7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70余人次,排查企业1570多家,共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验、未验先投、违规试生产、违法排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保问题765个。

去年10月以来,酒泉市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主线,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排查工作按照排查整治、督查落实、总结及后督查3个阶段有序推进。市环境监察支队紧紧围绕6个方面的排查重点及内容,加强对各县市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环境监察人员深入一线,全面摸清本区域内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酒泉市以新《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为依据,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印制了《酒泉市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二联单制式文书,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环境执法人员正确运用新《环境保护法》,对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至目前,市、县两级根据查出问题的性质,分别下达责令停产通知85份、责令限期办理手续通知43份、限期整改落实通知书494份、行政处罚决定70份,。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完成整改589个,正在整改171个,未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76.9%。(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