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检察机关开展反渎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2014年以来,酒泉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省院、市院反渎工作要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开展查处涉农、危旧房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反渎办案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重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该市两级院在开展查处淘汰落后产能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中,先后立案侦查5案12人,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立案数占当年度全市反渎立案总件数的45.5%,立案人数占46.2%。其中,有4案10人为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特大渎职案件;大要案立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占该领域立案人数的80%、立案件数的83.3%。在开展查办危旧房改造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中,立案侦查特大渎职犯罪案件2件8人,涉案资金3100余万元;立案数占当年度立案总件数的40%,人数占立案总人数的61.5%;其中7人为要案,占该领域立案人数的87.5%。
一是以省院专项工作为依托,认真安排部署反渎专项行动。酒泉市院高度重视反渎专项行动工作,紧紧围绕省院部署开展的查处涉农、危旧房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的要求,紧密结合反渎工作实际,制定适合全市两级院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同时,全面收集专项行动所涉领域的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资料进行学习,并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案前发动安排,明确侦查方向和思路,为各院开展反渎专项行动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加强领导,靠前指挥,为案件查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2014年以来,市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反渎工作,制定促进反渎专项办案工作的针对性措施。市院主管检察长、反渎局长亲自协调、亲临一线指挥办案,并认真分析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清理、排除办案的干扰阻力。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市院及各基层院领导均做到靠前指挥、带头办案、清障解难,有效增强了反渎干警办案的积极性,提振了士气,提升了办案的效率。
三是不断加大对基层院开展反渎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力度。为推动基层院反渎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办案实效,市院反渎局不断加强指导督促,注重办案起点把控,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从加强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入手,从初查开始即密切跟踪案件办理进度,随时掌握案件办理动态,积极解决案件办理不同环节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加大对基层院专项行动办案的参办、督办、领办力度,积极参与、现场指导,有效保障了专项行动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双提高”。
四是注重办案力量的合理配置,全面落实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市院反渎局充分发挥统揽反渎工作全局和开展专项行动办案工作的作用,及时跟进基层院案件办理,统筹协调、合理配置各院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开展办案工作,有效杜绝了无案可查、无人能查或有案不查、无人敢查的问题,同时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形成了全市两级院上下一心抓专项、齐心协力办大案的良好氛围,促进了专项行动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