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16年收受贿赂184次

28.07.2014  09:59

防堵“温水煮青蛙”式腐败

16年间收受贿赂184次,积少成多,逐渐堕落。“温水煮青蛙”式腐败一现再现,如何防堵,还需高度关注。

7月3日,甘肃省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受贿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7年至2013年间,杨林历任嘉峪关市副市长、酒泉市委副书记、酒泉市政协主席。“在这十多年时间里,杨林每年、每月都在持续不断地进行受贿犯罪。我们统计了一下,共先后收受30多个单位或个人的贿赂,共计184次。”检方公诉人这样表述杨林的受贿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行贿人大多分几次、十几次给予杨林好处。杨林单笔受贿钱物并不多,最少的只有2000元。

在检方的起诉书以及法院审判书中,详细记载了这种蚂蚁搬家式的受贿方式:1997年至2010年间,杨林利用职务便利,为嘉峪关市商人达某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达某先后11次送给杨林人民币26.5万元;2005年至2013年间,杨林利用职务便利,为酒泉市商人杨某谋取利益,先后10次收受人民币13万元;2011年至2012年间,杨林利用职务便利,接受酒泉市商人马某请托,先后5次收受马某人民币7.4万元……

“时间久、跨度大,小恩小惠积少成多,能拒绝的不拒绝,贪念最终占了上风。”一名接近杨林的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将这种贪腐轨迹称之为“温水煮青蛙”。16年间一次次、一点点的贿赂,使其病入膏肓、无药可救,最终身陷囹圄。青蛙是生理上的条件反射丧失殆尽,官员则是心理上的警惕性逐渐钝化。

从“城建专家”到戴罪之身

庭审中,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杨林利用担任嘉峪关市副市长、酒泉市委副书记、酒泉市政协主席,主管城市建设的职务便利及职务影响力,先后为33人在承揽工程、竞拍土地、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收受现金财物折合人民币1358万余元。

“当时听说杨林收了至少上千万元,我就在想,在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怎么能贪这么多?”一位在酒泉任职的外来干部告诉记者。

酒泉市肃州区南大街,每天从太阳升起时便显现出商业中心的繁华,直至深夜。这条街是杨林的城建杰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