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缕缕扑面来 ——酒泉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综述
今年以来,酒泉市有7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被问责,1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被追究责任。
在酒泉市委书记马光明看来,“再昂扬的话语,也抵不过实实在在的行动”。动真格、严问责、不手软,酒泉市委、市纪委主动担当,共同扛起党风廉政建设这面大旗,真抓实干,清风缕缕扑面来。
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不松劲
“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这是酒泉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坚决态度。
从日常教育到源头治理,从约谈提醒到责任追究,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围绕“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这个总体工作思路,酒泉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市委书记马光明经常性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各县市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要求采取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廉政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措施,筑牢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正确的思想和行动是标杆、是引领、是导向。
酒泉市委各常委及各级党委“一把手”同样忙碌,挥旗冲锋。签订责任书、出台工作细则和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个别及集体约谈……一系列动作、一项项举措、一套套“组合拳”自上而下在酒泉全面展开。工作内容颇多,但归结起来就一句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如何将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延伸到“神经末梢”、压力传递到工作一线?
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酒泉市委上半年召开9次常委会、4次中心组学习会,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月1日,全市第一批1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三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为市委“工作落实年”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由市委常委带队,每季度进行一次督促检查。7月,还对7个县市区和15个市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图形式、走过场和信访反映问题较多的3个县市区和8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地约谈,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持续传导压力。
主动担当细化责任不含糊
一级抓一级靠实责任,一层抓一层传导压力,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地有声,推进有力。
酒泉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分别从4个方面12个分项和5个方面15个分项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点任务、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高压线”划得清清楚楚。
每一次责任厘定之后,都需要立说立行。酒泉市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抓常、抓细、抓实,年初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着力构建有责必担、有错必纠的责任体系,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同时,酒泉市委、市纪委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表》,列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和市纪委机关各室工作任务清单,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分为6个方面50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通过建立台账,明确重点任务、责任部门、时限要求,倒排进度抓落实,形成了从市委书记到村党组织书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责任机制,确保了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靠得实、抓得紧,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强化督查严肃问责不手软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酒泉市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惩尺度不放松。今年1月至8月,全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46件次,其中立案103件,党政纪处分14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2人。市里7名被立案审查的党员领导干部都作了悔过检讨,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同时,酒泉市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以来,有7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被问责,1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被追究责任。同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倒逼“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到岗,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格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关键看行动,抓手在作风。”这是酒泉市委书记马光明常讲的一句话。
今年3月,酒泉市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活动。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强劲传播廉政文化,大力传递反腐倡廉正能量,坚持关口前移,实施全域宣教,让廉洁清风吹遍酒泉角角落落。
酒泉市委还研究成立了纪律作风专项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定期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通过对25个市直部门单位、109个县直部门单位、12个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梳理各类问题线索323条,已分级交办、转办、督办,制度之网越织越密。党员领导干部表示,只有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才能从“四风”之累中解脱出来,甩开膀子干事业。
至目前,酒泉市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1起,处理5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下发通报10期,对2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5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全市范围通报曝光。省委巡视组反馈的65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得到了规范处置。
磨砺锋刃,聚焦主业。酒泉市纪检监察机关行动步伐也越来越快,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效整治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形成了作风建设新常态。(酒泉日报记者 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