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至12月8日,酒泉市2015年共有2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3名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党纪政纪处分21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2人。
今年以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了从市委书记到村党支部书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完整责任链,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今年,市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工作落实年”重点工作督查内容,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三大责任、八项重点任务、七项保障措施、三大平台为主要内容的“3873”主体责任体系,采取图表式分责的办法,逐级列出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传输责任、传递警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按照“四种形态”要求,严把初步审核、立案调查、执纪审理等关键环节,抓早抓小、严查快办、寸步不让,既突出执纪监督的严肃性,用纪律管住不拘小节的“大多数”,及时阻断小错演变成大祸的通道,又突出纪律审查的权威性,严厉惩处顶风违纪的“极少数”,起到了正风肃纪、警示震慑作用。
1月至11月,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768件(次),增长52.68%。其中,立案148件,增长32.14%。向司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件,1件已办理完毕。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庸懒散软”专项整治等,全市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履责担当、廉洁从政意识普遍提高。
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着力深化改革,推进“三转”进程、强化督促落实、盘活工作力量,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保障措施更加有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转变继续深化,执纪监督问责的实效性、针对性和规范性显著增强。按照“重点派驻、归口派出、点面结合、全面覆盖”的原则,实现了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坚持把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制度落实、加强风险防控作为接受监督、发现问题、传递信号的重要途径,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督查,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实现了督促检查全覆盖,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周爱玲)
( 编辑:网群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