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商局开展网店核查工作

31.08.2016  21:05
   

为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落实网店实名制,以及平台经营者应履行网店经营者资格审查、登记、公示责任等相关要求,近日,酒泉市工商局根据工商总局和省局部署安排,开展了第一阶段辖区网店数据核查工作。此次网店核查的内容主要是将总局下发的数据与省局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等进行关联比对。

      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过问,安排部署,为核查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核查人员有时间、有精力保质保量完成分派任务。市局按照平台监管系统用户编码规则的要求为各单位设立了系统管理员;各单位确定本级单位和工商所执法员人选,并由系统管理员按照编码规则要求设立了本级单位业务管理员、执法员,为网站核查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市局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分工,注册登记、竞争执法、市场监管、消保、商标广告等内设机构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对网络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的监管合力。市局把网店核查工作与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督促各网络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亮标)”、“平台为网店亮照(亮标)”。同时,对于在网站上伪造、冒用“工商网监”标识的,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将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