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商局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11.01.2016  11:42
   

2015年,酒泉市工商局依托网络监管系统、基层管理系统,结合辖区实际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市局采取在线搜索、查阅市场主体年度报告、走访电子商务企业等多种途径查找到电商平台、网站、网店551个。现全市网络市场经营主体达到703个,其中从事线上交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8家、广告和信息服务平台16家、线上交易网店517家、企业宣传网站162家。市局根据搜索到的信息对网络市场主体分类登记,建立信息库,定期与县(市)区局交换数据,建立台账和档案。

市局采取定期网上检查、专项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有录入信息库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重点对销售违禁商品、开展虚假宣传和 P2P非法融资的行为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发现违规使用“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的1家,涉嫌虚假宣传的1家,提供P2P网络融资链接的网站2家。积极与淘宝等第三方交易平台衔接,对9户网店进行了查封屏蔽,对1户商家的商品做了下架处理,行政约谈涉嫌虚假宣传、提供P2P网络融资链接的经营者,责令其限期改正。

市局在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思考,提出了建立网络检查记录系统、网络投诉受理平台等工作计划,并对淘宝、京东等33家大型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的投诉渠道进行了整理完善,为快速查处违法行为、处理消费者维权投诉夯实了基础。目前该局处理网络交易投诉15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0元。

      市局还大力宣传《消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合同法》《甘肃省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网购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定期发布网络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进行网络消费时要仔细了解商家的信用度、商品的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情况,做到“货比三家”,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