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委对新任职干部任前集体谈话 马光明出席并讲话

14.01.2015  17:41

  原标题:酒泉市委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

     ——严守纪律落实责任

   中国甘肃网1月14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记者付凌)1月11日下午,市委对22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市委书记马光明出席集体谈话会并作重要讲话。

  马光明强调,一要严守纪律。尤其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在政治上、行动上、思想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服从组织安排。二要落实责任。作为“一把手”,要落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作为班子成员,要担负起领导责任,落实好分管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要履职尽责。不管是平级任命、新提拔,还是新任命的干部,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对得起组织、对得起群众、对得起自己,要有作为。四要加强团结。新合并成立的市卫计委,不仅要实现形式上的合并,还要实现行动上、思想上、工作上的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五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始终保持优良作风,改正不足。在廉洁自律上、在遵守各项规定上,都要做得硬。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闫沛禄强调,要把学习作为终生的追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不断提升履行职责、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能力。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好班子的团结、统一形象。要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做人做事的基本要求遵循。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洁岚强调,廉洁自律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职责。

  会上,部分新任职干部作廉洁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