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委书记马光明强调:安全生产要突出“落实”和“问责”

05.02.2015  11:15
          2月4日,酒泉市委召开三届71次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了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酒泉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汇报。会上,市委书记马光明指出:今年是省委提出的“落实年”、“问责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更要突出“落实”和“问责”,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尤其要高度敏感,绝不能含糊。安全生产责任要细化到岗、细化到人,凡是安排的工作无论大小,都不能出问题。如果出了问题,小问题也要按大事情追究责任。只要发现问题,该整改的迅速整改,该停工的立刻停工,该停用的坚决停用,依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绝不姑息任何借口,不放过任何隐患。安全无小事,人命大于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让我们牢牢守住这条红线,发展为了人民,发展必须安全,不能以任何借口放松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