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多措并举推动环保工作落实
今年来,酒泉市多措并举推动环保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新《环保法》。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党政机关、环保执法队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各个层面的宣传培训。市委、市政府通过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多次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的指示批示和新的《环境保护法》。邀请省环保厅领导和专家开展专题辅导讲座6场次,组织县市区政府领导、环保系统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36场次,印发新法学习宣传材料20000份。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动员和号召全市人民学习新法、关注环保,营造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坚持环保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了环保工作“五个一”工作制度。依照新《环保法》进一步厘清了各级各部门的环保法定职责,建立了环保工作联动机制。去年以来,市政府5次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6次下发通知、通报安排并督促有关工作落实。围绕环保工作10项重点任务,先后3次派出督查组,开展环保专项督查。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科学理性地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对36个环评、“三同时”不落实的项目责令进行了停产整顿。开展了水源地、沙漠戈壁周边涉水企业排污等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强力推进环保重点工作落实。去年以来,全市投入2亿元,累计完成减排项目40个,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耗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计划指标内。5个农业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正常运营,肃北、阿克塞污水处理厂于去年年底进水调试;7个县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率达到100%;全市地表水环境水质达标率达到80%,地下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项指标达到功能区划标准。农村环境保护不断拓展。第三批47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顺利,已通过省市验收;在16个乡镇开展了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试点。四是深入持续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环保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按照一个阶段“一安排、一检查、一通报、一总结”的“四个一”方法狠抓各阶段工作落实。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760余人次,排查企业1570多家,共查出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验、未验先投、违规试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保问题765个,根据不同性质分别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85份、责令限期办理手续通知43份、限期整改落实通知书494份和行政处罚决定46份,累计罚款225.3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大检查已完成前两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转入第三阶段。(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