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出炉

17.11.2017  15:30

  “到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护理型床位达到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老年病科建设,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10%……”昨日,记者从酒泉市老龄办获悉,《酒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正式发布。

  据统计,至2015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14.9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5%,且以年均约5%的速度递增。“十三五”期间,人口老龄化发展将进入快速增长期,呈现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 、程度高、高龄化突出、空巢化显著、农村老龄问题加剧等特点。根据《规划》,未来五年,酒泉的老龄工作将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多个方面取得突破。

  ——提高社会保障 。《规划》提出,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到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建立和完善经济困难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护理补贴制度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对家庭生活困难的60岁以上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城乡家庭中的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保障困难老人、高龄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 。《规划》指出,未来五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住院费用基本报销比例原则上保持在75%左右,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完善老年人医疗救助、康复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制度,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及老年慢性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支持县(市、区)设立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十三五”末护理型床位达到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不断探索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老年病科建设,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定期体检,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10%。推进社区、乡、村卫生服务机构老年病床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服务率达到70%。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规划》强调,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养老服务业市场对社会力量全面开放,形成多元投入、有序竞争的良好发展格局。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对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废除不合理前置审批条件,并采用“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办理。到2020年,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到机构养老床位数的50%以上,90%以上护理从业人员实现持证上岗。形成城镇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建设覆盖60%的行政村和100%的贫困村。全市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

  ——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 。《规划》强调指出,要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和60—79岁残疾老人困难老人生活补助制度。6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到2020年,新建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建筑物、居住区等无障碍率达到100%,城市60%以上的社区和农村40%以上的社区具备老年宜居社区的基本条件。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规划》要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是“十三五”老龄工作的一项重点。未来五年,全市进一步丰富老年文化体育,扩大受教育培训范围。到2020年,20%的老年人经常参与教育活动,50%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点。95%的城市社区和90%以上的农村行政村建立规范老年协会。

  此外,酒泉市还把加快推进老年社会救助、老年社会福利制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纳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