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出台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

08.07.2016  19:18

 

为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保障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成功举办,近日,酒泉市政府出台了《酒泉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对酒泉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息标志的制作、销售、设置、维护以及监督管理等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共信息标志具有“城市无声导游”、“世界城市语言”和“城市名片”三大功能,作为提示和指引公众行为的标志物,广泛应用在城市的商贸、旅游、交通、医疗、文体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为公众生活提供指引和便利。其根本作用在于向公众提供信息,显著特点就是一目了然,通俗易懂。规范化、标准化的城市公共标志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目前,酒泉市质监局按照《办法》的要求,已着手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标准宣贯,并通过制作和派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行各业和全社会对公共信息标志标准的认识,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