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全面落实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任务

19.09.2016  16:05
    9月13日,为全面落实全市2016年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任务,按照甘肃省2016年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的要求,酒泉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各项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考核作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尽快制定县级实施方案予以全面落实,以考核促进造林绿化、以考核提高造林质量、以考核保障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林业更好更快发展。开展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考核,是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对于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走绿色发展路子,坚守生态底线,加快“生态立市”步伐,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同时下发了《酒泉市2016年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考核办法》和《酒泉市2016年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对酒泉市2016年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5.52%进行了分解落实,其中肃州区11.26%,金塔县4.17%,玉门市7.72%,瓜州县5.29%,敦煌市6.92%,肃北县5.33%,阿克塞县4.02%。对考核工作组织、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步骤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考核工作按省上要求的进度和质量顺利完成。
    通知要求,酒泉市政府督查室和酒泉市林业局将对各县(市、区)的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考核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影响考核工作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县(市、区)主要责任人要在酒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说明。(酒泉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