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三个结合做好环境统计工作

08.09.2017  09:24

近年来,酒泉市采取三个结合,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工作。

一是环境统计与节能减排相结合。环境统计是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基础。为了保证统计数据能够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我市结合监测、环境监察、开发监督,在认真落实国家、省环保厅关于环境统计与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围绕“算清增量、核准减量”原则,认真核实全市新增量,研究确定了2016年度污染减排工程项目,并全部完成了减排改造任务,使环境统计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酒泉市下一步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奠定了坚实可靠的基础。

二是环境统计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相结合。环境统计工作在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进行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进行服务的同时,也为污染减排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为此,酒泉市按照专业报表填报要求各项指标,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存在的差距和问题逐一核对,形成了系统化、规范化的专业报表和考核验收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原始记录和技术支撑。

三是环境统计与重点支柱产业结合。环境统计与石油开采、石油加工、造纸、医疗、建材、酿造、印刷、供热、家具制造、矿业开采、水泥、棉花加工、黑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制药、啤酒制造等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相结合,将重点支柱产业纳入统计范围,客观反映了我市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动态,对酒泉市环境统计工作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酒泉市环保局 师甜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