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地税强化督查督办工作抓落实

23.03.2016  09:14

  近日,酒泉市地税局针对督查督办工作刚性强、环节多、标准严、要求细的特点,紧扣“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在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酒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不断强化督查督办的措施手段,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该通知明确督查督办的具体要求,从着力提高系统上下干部“见事早、谋事实、干事真、行事严”的工作能力出发,把工作督查督办做为工作落实的推动器。
  找准督查督办的工作定位。将督查督办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从一般性日常督查督办、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督查督办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从狠抓省局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狠抓上级领导批示、指示要办事项的贯彻落实,狠抓市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狠抓市局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到狠抓其他事项的督查等5项内容做起,使督查督办项目内容具体化、督查督办责任化。
  增强督查督办的针对性。针对督查督办指向不明的现实问题,该局将督查督办方式具体化为案头督查督办和实地督查督办两种方式,明确案头督查督办通过文件、电话等方式开展,实地督查督办采取集中督查督办和分部门督查督办的方式进行。在督查督办时间安排上,针对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月度工作任务逐月按照“一月一预安、一月一销号、一月一点评、一月一通报”“四个一”的工作例会和预安销号制度要求,逐月分解落实任务,做到“部门上下有任务、干部肩上有担子”;专项工作按月进行督查督办,每月由部门按照专项工作要求,根据时间进度,提交督查督办申请,开展督查督办;重点工作按季度进行督查督办,对于重点工作,每季度按照确定的事项开展督查督办;全面工作综合督查督办半年或年度开展一次。通过明确和细化,使督查督办更具针对性。
  增强督查督办效果。该局注重督查督办实效,将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全部列入督查督办范围,在月度绩效管理指导完成情况汇报或者不定期指标完成情况梳理工作中,若发现完成年度绩效指标存在问题,就列入当前督查督办的工作范围,督查督办相关主办部门按月汇报工作进展,督促高质量完成指标任务。同时,在督查工作中,将通过下发督查督办通报,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台帐,把督查督办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事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严肃追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该局把督查督办做为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实现立项、督办、办结等过程统一,确保从计划、执行、检查、落实等环节加强对督查督办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以“以即行动”的理念,在反复抓、抓反复中推动工作高标准落实。